法制網北京12月22日訊 記者陳麗平 新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全國人大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可以對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主動審查。
  上一次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時,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是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的重要制度,建議增加主動審查機制,加大備案審查力度。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並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關於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的要求,建議增加規定,全國人大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將審查、研究情況除可以向提出審查建議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反饋外,並可以向社會公開。  (原標題:對報備規範性文件可主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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